后人用“飞鸟惊蛇”这个典故,称赞优美的草书。
弓人之妻
典出汉韩婴《韩诗外传》卷八:齐景公使人为弓,三年乃成。景公得弓而射,不穿三札。景公怒,将杀弓人。弓人之妻往见景公曰:“蔡人之子,弓人之妻也。此弓者,太山这南乌号之柘,骍牛之角,荆麋之筋,河鱼之胶也。四物者,天下之练材也,不宜穿札之少如此。且妾闻:奚公之车,不能独走;莫邪虽利不能独断,必有以动之。夫射之道:在手若附枝,掌若握卵,四指如断短杖,右手发之,左手不知。此盖射之道。”景公以为仪而射之,穿七札。蔡人之夫立出矣。
齐景公叫人做弓,三年才做成。景公拿着这张弓去射箭,射不穿铠甲的三层铁片。景公大怒,要杀做弓的人。做弓人的妻子去见景公说:“我是蔡国人的女儿,做弓人的妻子。这张弓,是用从泰山向阳坡上找来的桑柘木,骍牛的角,楚国麋的筋,黄河里的鱼皮熬制的胶做成的。这四种材料,是从天下精选出来的好材料,用这种材料做成的弓不应当只射穿这样少的铠甲片。况且我听说过,奚仲造的车子不能自个儿跑;莫邪宝剑虽然锋利,不能自个儿砍断东西,都必须会有人使用它。射箭的方法,手要像攀着树枝,手掌要像握着鸡蛋,四个指头像断了的短棍,右手射出,左手毫无感觉。这就是射箭的方法。”景公把这些方法作为准则而后射箭,就射穿了七层铠甲片。这位蔡国女人的丈夫也立即被放了出来。